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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坤律师 谭坤律师*浙江强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所副主任兼婚姻事务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个人简介: 谭坤律师,女,汉族,1977年5月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在这十...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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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是否影响办案期限?

  在法院对案件即将审理结束的时候,被告如果发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是可以提出反诉的,要求法院给予适当考虑。反诉也是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一种制度。那么反诉是否影响办案期限?反诉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反诉是否影响办案期限?

  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其存在的目的在于:通过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便于判决的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本诉的被告可以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据此,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否则其增加、变更的诉讼请求或者提起的反诉的主张将不被法庭支持。

  二、反诉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

  1、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因2、为无权管辖,则反诉不得与本诉合并审理。

  3、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

  4、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个请求为另一个请求的先决问题。

  5、反诉需由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

  三、反诉的特征包括哪些?

  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

  由于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因此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

  2、请求具有独立性

  反诉具备诉成立的要件,是一种独立的诉。反诉虽然是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反请求,但是它并不因此必然地依赖本诉而存在。被告提出的反诉本身具备着起诉的要件,因此即使本诉撤回,反诉也能够独立存在,也能够作为独立的案件由法院审理裁判。

  3、目的具有对抗性

  反诉的起诉能使本诉失去意义 ,吞并或抵消原告的诉讼请求。

  4、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

  提起反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由此可见,被告提出反诉是要具备一定条件的,并且要在法庭结束辩论前提出。至于反诉是否影响办案期限,就要看提出的诉讼理由和证据材料是否真实可信。经法庭证实属实后,会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样的话就可能会影响到办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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